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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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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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生态环境建设理论研讨会在宁夏银川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最高检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应邀出席会议。北方民族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李俊杰和宁夏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任正涛分别致辞,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剑勇主持。
来自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六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以及热切关注公益诉讼的法官、律师、科研院所和高校学者等,相约贺兰山下、齐聚黄河之滨,碰撞思想激流,共谱发展新篇。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生态环境建设理论研讨会在宁夏银川召开。
一项机制共护生态环境保护
犹记得2023年的一场塞上之约。
去年9月7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六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下称六省(区)一地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生态环境检察对接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
时隔一年,六省(区)一地检察院再聚银川,共话“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生态环境保护新思路,共谋区域检察协作新举措。
新的发展局面由实干开创,以实绩为证。一年来,六省(区)一地检察院,全面实施机制内容,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护航美丽“丝路”建设。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牵头全国18个铁检分院共同签署《铁检机关共同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书》,共同护航中欧班列畅通、共同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助力打好荒漠化防治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常态化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加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力度,开展“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持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部署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和“守护母亲河基层行”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探索实践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与有关行政部门共同制定《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工作办法》,一体推进打击、保护、修复、治理。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紧紧围绕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柴达木盆地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出台10项实施意见,构建青海湖生态保护府检协作机制,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全力服务保障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绿色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构建“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府检联动”,与周边省区建立生态协作机制,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公益诉讼法学研究会,申报最高检、宁夏法学会课题21项,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围绕非法开采地下水、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构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保护合力。持续深入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助力天山北坡城市群大气环境整治,巩固拓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大气环境整治成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以水资源保护为重点,加强黄河水资源保护利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及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荒漠化防治为重点,聚焦草原禁牧休牧、防沙治沙、“三北”防护林保护,助力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狙击战;以危险废物为重点,严厉打击跨区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聚焦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等,助力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案件精准性规范性,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深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强化跨区域协同机制,发挥志愿者作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一场思想启迪助力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从巍峨群山、广袤原野,到雄伟峡谷、苍茫大漠,“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风景不同,但相同的是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的关切和守望。
11月28日的理论研讨会上,与会人员亲历了一次思想激荡和精神启迪。
如何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参加研讨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经历了“从探索到拓展再到完善”的“三步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要准确把握形势和任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凝聚各方共识,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参加研讨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指出,要研究检察工作理念、法律监督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检察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等问题,从新时代检察制度、检察理论发展的实践背景、理论指导、法律支撑等方面,进一步阐释好新时代检察制度、检察理论新发展内容和特点,丰富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论。
来自六省(区)一地的专业人士也聚焦研讨会主题畅谈真知灼见。
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白振飞就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提起惩罚性赔偿作了交流,为各地开展该项工作提供了借鉴思路。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玲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视角,分享了预防性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研究成果。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蕊交流了煤矿疏干地下水案例视角下的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化研究。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若男与参会人员探讨了检察机关如何服务保障红色遗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田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雨帆多角度分享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公益诉讼……
在交流与探讨中,全力以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步履更加坚定,思路愈加清晰。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公益诉讼全面推进中,宁夏检察机关围绕公共安全、水资源保护利用、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解决了一大批涉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2018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4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1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732件。今年3月,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宁夏调研时指出,宁夏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公益诉讼等方面取得新进步。
一个研究中心深化检校协作共建
推进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高校是第一阵地,检察机关是重要实践基地。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北方民族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成立并揭牌。
11月28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北方民族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成立并揭牌。“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发挥宁夏法学会公益诉讼法学研究会平台作用,凝聚高校、专家学者智慧和力量,深化“检校协作”的再次探索。
“检校协作”,宁夏检察机关已走了多年。
宁夏检察机关创建“检校合作”党建品牌,先后与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大学、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检校合作关系,联建联创,夯实理论研究基础。
创新开展省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法学理论研究,16名高校专家学者成为宁夏公益诉讼法学研究会成员,提升理论研究专业化水平;以高校智力资源与检察实践经验优势互融,助推法学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深度融合,宁夏检察机关7项课题获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立项,40项课题被宁夏法学会批准立项。
指导全区各级检察院发挥业务优势,推动检校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迈进,全区三级检察机关检校合作各有特色,与宁夏大学法学院协作共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究中心,打造社会化联动共建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创建实习实践基地,建立帮带小组;制订人才培养规划,选送青年人才进入高校培训,培养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专业人才;选派检察业务专家作为高校特聘教授,构建相互促进、互为提高的“双赢”格局。
一组组数据,一项项举措,记录着宁夏检察机关促推“检校协作”的每一步。
丝路相通,同心同行。六省(区)一地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以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谱写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新篇章!